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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4 1:31:00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中央批准,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以党委、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张海军等人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人民政府等个集体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7日至6月11日。对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子邮箱:zzqfpbf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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