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扶组发〔〕3号)要求,呼伦贝尔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旗市区*委政府、市各相关部、委、办、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报送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讨论,现拟推荐先进个人44名、先进集体26个,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一)先进个人(44名)
鲍新海呼伦贝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杨巨忠呼伦贝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成员、副主任
赵伦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副科长
罗志刚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魏巍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双龙泉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市场体建设运行科副科长
宝力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新丰村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呼伦贝尔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员
龚晓辉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团结嘎查驻村工作队员,呼伦贝尔市福利彩票中心副主任
白建军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乌鲁布铁镇春林村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发展研究中心职员
张建利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北京市八角街道*工委办副主任
何海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挂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委副书记
李达阿荣旗统计局局长
包永林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振兴村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珠花管护站站长
谭晓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书记、理事长
谭斌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大河湾镇大河湾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
王志呼伦贝尔市莫旗奎勒河镇扎如木台村驻村干部,海拉尔区东山街道*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长虹呼伦贝尔农垦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思军呼伦贝尔农垦格尼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委书记、董事长
范庆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科员
王凯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免渡河镇丰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牙克石市牧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兴旺扎兰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成员、副主任
张宝臣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人民政府*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兰英中共蘑菇气镇宫家街村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村主任
闫景宇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暖泉村第一书记,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高洪达额尔古纳市农牧局副局长(扶贫办负责人)
肖景林阿荣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牟万龙中共音河乡新立村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村主任
宋建柱阿荣旗兴发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阿荣旗委组织部*员教育与人才中心主任
王廷成阿荣旗复兴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许东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组成员、副主任
多玉林中共汉古尔河镇额尔根浅村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村长
毕洁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
李晓东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姜红霞鄂温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监测科员
格根托娅中共辉苏木辉道嘎查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嘎查达
白嘎拉玛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邬连福鄂伦春自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组成员、副主任
王永利鄂伦春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作发鄂伦春旗诺敏镇烟囱石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鄂伦春自治旗诺敏中学教师
陈景雷中共宜里镇马鞍山村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村主任
红花新巴尔虎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那钦中共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呼和诺尔嘎查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嘎查达
都林新巴尔虎左旗新宝力格苏木敖伦诺尔嘎查第一书记,新巴尔虎左旗纪委监委组织部长
吴英新巴尔虎右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科员
布仁巴雅尔金骄蒙元文化传承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二)先进集体(26个)
中国共产*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组织部
牙克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扎兰屯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额尔古纳市农牧局
阿荣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哈达阳镇委员会
中共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登特科镇委员会
鄂温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委员会
中共新巴尔虎左旗吉布胡郎图苏木委员会
中共宝格德乌拉苏木岗嘎图嘎查支部委员会
陈巴尔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抓*建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干部选派管理办公室)
呼伦贝尔市贫困信息监测中心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军分区驻村工作队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阿荣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鄂温克旗扶贫开发协会
中共扎兰屯市委员会组织部
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年5月20日至年5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应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